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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幸福安康 快乐成长”安康儿童城首届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9-2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为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六届学联代表大会会议精神,夯实当地少年儿童文艺基础,促进安康儿童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经安康电视台、安康学院艺术系、安康市舞蹈家协会、安康市音乐家协会共同协商,联合举办“幸福安康快乐成长”安康儿童城首届少儿才艺大赛,通过本次大赛可以充分展现安康青少年儿童的艺术天赋和风采,展示素质教育的成果,让青少年儿童在充满“童真、童趣、活泼、可爱、和谐、智与美”的社会环境下健康成长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  主办单位:安康电视台

安康学院艺术系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康市舞蹈家协会  

  安康市音乐家协会    

  承办单位:安康儿童城  

 

二、组委会构成

组委会主任:

    单福东 (安康学院艺术系主任、教授)

    刘秉平 (安康市文联副主席、市音乐家协会主席、研究员)

王爱萍 (安康市舞蹈家协会主席)

   

组委会副主任:

    雷升录 (安康学院艺术系副主任)

    权  衡 (安康电视台新媒体运营部主任)

    李增志 (安康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)

    李玉娇 (安康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)

    史小华 (安康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教授)

    杨晓红 (安康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副教授)

    朱成伟 (安康儿童城总经理)

组委会成员:

      慧 胡海波 周和平 陈信福 许  雄 王小花 刘银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三、比赛时间

声乐初赛926日;演讲初赛103日;舞蹈初赛106日;

 

四、参赛对象

  全市及各县区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培训机构在读学生(4-14岁)

 

五、比赛项目及注意事项

1、声乐类比赛:初赛表演时间3分钟、复赛3分钟

1)选曲:适合青少年儿童演唱的音域、难度、健康向上的歌曲。

2)演唱要求:具有一定的音乐素质,音色统一甜美,演唱自然大方,声音有气息支持,有一定控制。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,应根据歌曲的内容和情绪有表情地歌唱。理解歌曲内涵,音高、节奏、音准把握较好,咬字吐字清楚。

3)伴奏:伴奏音乐应层次清晰、无原唱声音(可自弹自唱、也可钢琴伴奏,钢琴伴奏需自带伴奏师,自弹自唱需自带乐器)。

2、舞蹈类比赛,初赛表演时间2分钟,复赛3分钟。

1)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、连贯性、完整性。

2)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,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,符有节奏感。

3)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,能展示少年儿童风采。

4)舞蹈(独舞/双/三人舞蹈、舞种不限)

3、演讲类比赛

(1)、本次比赛演讲稿的内容:初赛为自我介绍和随机问答,复赛和决赛必须围绕规定主题,由参赛者自行成稿,可以查阅资料,借鉴事例,但不能全文抄袭,必须有自己的观点、思想、议论等内容。

(2)、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,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。

(3)、比赛顺序由初赛签到顺序产生,选手上场迟到视为弃权。

(4)、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定在:初赛自我介绍不超过两分钟;复赛演讲4分钟以内,决赛演讲7分钟以内。

(5)、复赛、决赛规定主题为:《安康 我美丽的家乡》、《我有一个梦想》、《身边的正能量》、《我的爸爸(妈妈)》、《好书伴我成长》、《美德从小做起》。以上主题可任选其一,复赛与决赛主题不得重复。

4、比赛所用伴奏音乐自备,采用U盘拷贝,伴奏格式为mp3,每场比赛前4天,交组委会。

  5、服装化妆:服装、化妆自行安排。

 

六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
 1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,参赛选手可以在各协会、培训机构、小学、幼儿园为单位统一报名,也可以参与社会报名,名额不限。

2推荐选送:各县(市、区)舞协、音协,各培训机构、小学及幼儿园于20159月23前将比赛项目所推荐的选手报名表汇总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(地址:安康儿童城客服台或营运部办公室 ;电话:0915-2282828)。也可通过微信进行报名(安康儿童城微信公众号内回复“报名”按照提示回复消息)

3自荐报名:电话报名热线0915-2282828或到安康儿童城客服台进行报名。

声乐类比赛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前截止报名

舞蹈类比赛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前截止报名

演讲类比赛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930日前截止报名

 

七、比赛方式

  1、所有比赛项目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阶段进行;

  2、初赛晋级50名选手到复赛,复赛晋级20名选手到决赛。

 

八、活动设奖情况

1、每个比赛单项决赛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14名;另设最佳组织奖3-5个(颁发证书)、最佳表演奖(复赛成绩名次为2130)、优秀奖(复赛成绩名次为3150)。

2、本次比赛奖项评选与发放以节目为准。

3一等奖总价值1000元(奖品、奖杯、证书)

二等奖总价值500元 (奖品、奖杯、证书)

三等奖总价值200元 (奖品、奖杯、证书)

最佳表演奖总价值100元(奖品、证书)

优秀奖(颁发证书)。

 

九、组委会特别声明

1、根据实际情况大赛组委会可对比赛的内容、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。

2、大赛组委会享有本次大赛评选结果的发布、颁奖仪式的举办及参赛者形象使用权和作品非商业性宣传的权力。

3、大赛组委会享有与本次大赛全程相关的其它权益。

4、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。

 

 

安康电视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康学院艺术系

      安康市舞蹈家协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康市音乐家协会

大赛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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